房地产税立法或再延期 征收意见各部委争论非常激烈
目前,房地产税的征收思路已经基本明确,在这一基础上,相关部门也已形成了初步草案,但征收的具体执行方案还需调整。至于具体的征税标准及何时开征目前仍没有时间表。
此前,房地产税的推进工作迟迟没有公布进展,主要是由于几个参与部门对于征收的几个基本要素难以统一意见。关于房地产税具体征收的几方意见争论非常激烈。就目前的推进情况来看,预计这个时点还会再延后2-3年。
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对外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亮相其中,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全国政协委员、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曾表示房地产税将加快立法进程,征税方向已经明确,房地产税立法最迟不会拖过2017年“两会”。
据了解,本次房地产税立法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拟在房地产相关税费负担总体不变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保有环节税负,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与房产税不同,房地产税涉及的税种包括了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等。因此,当前提及房地产税改革意味着这是一个综合性改革。
此前华夏时报曾报道,房地产税以面积为单位的征收方案已经基本获得通过,在这一基础思路确定之后,后续具体执行层面的细节将更易解决。据悉,房地产税征收与其他税种类似,也将有“免征”部分,即个人或家庭在“免征面积”以内的住房,则可不缴纳房地产税。同时,由于房地产税属于地方税种,“免征面积”也将根据地方住房情况针对性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