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中国首例 单身女士欲冻卵被拒状告医院 称生育权被剥削
如今晚婚晚育成了许多年轻人的选择,女人的生育年龄也随之推迟。这就产生一个问题,那就是很多女性错过了自己最佳生育年龄,导致不少不育家庭的产生。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冻卵成了一些晚育女性的选择,冻卵也被喻为女性生育的“保险”或者说“后悔药”。最近一单身女子因为冻卵将医院告上了法庭,这也是中国首例未婚冻卵案。
▲单身女欲冻卵被拒状告医院,称生育权被剥削
“我的诉求很简单,就是要医院给我冻卵,应该把单身女性生育权还给我们!”徐枣枣认为,冻卵是女性生育的“保险”或者说“后悔药”,“我想保留自己健康的卵子,保留生殖的可能性。”对于冻卵原因,徐枣枣说,是出于生活在大城市的焦虑,既不想暂缓事业发展,也不想未来后悔现在不生育的决定。
北京市朝阳区周一(23日)上午开庭审理内地首宗因冷冻卵子而引发的人格权纠纷案。当事人徐枣枣(31岁)(化名)早前前往医院,提出冻卵需求,但医院却在徐女各项检查都及格的情况下,以她为单身女性为由拒绝为她提供服务,徐女感到自己被剥削了生育权,随即提告。徐枣枣在起诉书中表示,自己作为年满30岁的成年女性,有把自己现阶段最适合生育时期的卵子取出并冷冻保存的意愿。
徐枣枣去年11月,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生殖医学科谘询冻卵事宜,但当医生得知她未结婚,便拒绝她的冻卵要求,并表示内地单身女性不能冻卵,医院不能为她提供服务。徐女对此答复感到不满,她表示自己咨询过中介机构,了解到目前冻卵只能去国外,且费用高昂。
据了解,内地医疗技术不仅可以冻卵子,甚至可以进行冷冻卵巢再移植。根据2003年卫生部修订的法例规定,禁止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女性,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也就是因这条法规,徐女作为单身人士的生育权彻底剥削。
这起案例很有代表性,相信有这种意愿的单身女性也不少。在她们没有找到合适对象结婚之前,将健康的卵子冷冻以备不测,似乎也很合理。听听网友对于此事的看法:
“支持放开。冻卵涉及到卵子质量问题,年轻时候的卵不容易生出特殊宝宝,是优生优育的思考,与婚恋情况无关。”
“凭什么不给选择权?但是支持合法的正规的医院,以免有不合规的机构伤害女性的身体谋取暴利”
“看到单身不提供冻卵服务时,觉得很无奈。难道为了冻卵,我还得去领个结婚证吗?但我的前提就是暂时不结婚不生小孩呀”
“太多女性是结婚被催生,生完头胎逼着生二胎。希望女性身体状况调节好,是不是生孩子,啥时候生,生几个是由自己做决定。希望作为丈夫能商量且互相尊重。”
“支持!法律需要更人性化,与时俱进!现在大城市单身大龄女性那么多,但未必都是不想生孩子的,要考虑一下实际情况,适当做出调整”
从个人和家庭角度来,相信大多数人是支持单身女性冻卵!现在生活压力那么大,目前不想生或者怕以后后悔给自己一个选择,这不合理么?再说了女性生育最佳年龄段就那么几年,没遇到合适的人选择冻卵怎么了?就是未婚,不知道啥时候有对象才冻卵啊!有对象的谁还去冻卵啊!
理智一点看,情感上我支持女性有冻卵自由,但实际中会引发的问题太多了,也可能会滋生很多罪恶和黑暗,法律等很多方面还需要完善进步。现在很难一下子放开,但这确实是女性思想的进步。
这个不单单是个人权利的问题,还涉及到代孕及其他可能衍生的不合法或法律空白问题,由此而引发出一些新的社会问题,这都是需要让人思考的事情,而不能用单一视角去看待。
12月23日上午10时,这起全国首例因“冷冻卵子”而引发的一般人格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双方各自陈述了诉辩意见,法庭主持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庭审持续了约1小时,法官宣布休庭。23日中午,庭审结束后,徐女士告诉媒体,“感觉单身女性生育的路还很长,(还)需要一些耐心。”徐女士回忆,被告的代理律师在庭审中称,“冷冻卵子”会让单身女性的生育年龄推迟,会引发其他社会问题。
对此,徐女士并不认同。她表示,有人认为单身生育会造成很多社会问题和道德问题,但她认为,有没有权利养育孩子,应该是由女性自己来衡量、评估和决定的。
▲首例未婚冻卵案开庭!
法院将择日续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