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县:广场舞男伴“变心”只和别人跳 55岁女子贴字条诽谤“对头”被拘
来源: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2019-07-11 14:12:03
老是和自己在广场上跳交谊舞的大伯忽然转了心意,不和自己跳了,浙江天台县55岁的潘某心意难平,她打听来大伯新舞伴的名字、住址,写上中伤他们之间有不正当关系的纸条,贴在他们的住处……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7月10日从天台县警方获悉,潘某已因涉嫌诽谤被处行政拘留5日。
7日,家住天台县城的汤大姐发现有人在自己小区的公告栏里贴纸条,歪歪扭扭地写着“汤某某不要脸,跟丁某某是搭头(方言,指不正当男女关系)”,“汤某某”正是她,“丁某某”71岁,是她跳舞时认识的。
汤大姐随后赶到派出所报警,称被诽谤。接警民警表示,住在附近的陈阿姨前几天也来报警,说被人在所住小区贴纸条,称她与丁大伯是“搭头”。
民警找丁大伯了解情况,丁大伯称他与汤大姐、陈阿姨都是在广场跳交谊舞认识的,他家门口也出现过类似纸条。
汤大姐向民警反映,她和丁大伯跳舞时,有一名妇女盯着她看;陈阿姨也称遇到过类似情况。
通过监控,民警发现贴纸条的是一名戴摩托车头盔的妇女,随即找到55岁的潘某,她对自己贴纸条中伤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交代,潘某很爱跳交谊舞,一年前在广场跳舞时结识了丁大伯,丁大伯身材好,舞也跳得棒,每到舞场她都找丁大伯跳舞。但上个月开始,丁大伯不再找她跳舞,她当面问过,丁大伯总说已经有约。她发现丁大伯常与汤大姐、陈阿姨跳舞,就向人打听到两人的名字、住址等信息,写上中伤的纸条,贴在她们和丁大伯的住处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