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社会镜像      中产平台  
 
法治热点  反贪防腐
依法治假  见义勇为
创业就业 薪酬社保 消费住房
环境保护 食品安全 医药安全
婚姻家庭 教育文化 养老休闲
统计分析 法规政策 财金 行业地方
能源矿产 进出口  三农 土地海洋
科 技  国 企  民企 企业家富豪榜
股 票
彩 票
收 藏
你的位置:  您的位置:首 页民生医药安全

南宁市第八医院给患者输液张冠李戴 家属发现反映后拖延七天还耍赖

来源: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2019-06-03 12:04:39

  南宁一医院给患者输错药水,院方7天后回应:药物可以代谢

  5月24日,南宁市民廖女士因为扁桃体发炎发高烧,到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进行诊治。在医院接受输液的时候,她的丈夫姚先生发现输液瓶上的名字不是廖女士的。

  姚先生告诉记者,当天护士确认了他老婆身份后,开始给他老婆打点滴。大约四五分钟以后,他发现药瓶上的患者名字,是一位姓沈的先生,而药的治疗作用上面写的是尿路感染。妻子输的药液名本应该为“醋酸去氨加压素注射液”。

  随后,姚先生在急诊科找到了原本该注射给妻子的药液。在打点滴的那些座位,他发现,写着妻子名字的药水,输给了一位先生。

  姚先生说,当时他立马拨打了医院沟通办公室的电话,把情况反映给了医院的工作人员。不过,直到5月31日,医院才答复。答复是,医院对此事不做任何处理,也不负责。为什么不负责,医院回复是没有为什么。

  患者廖女士:我现在一直在庆幸自己打错的药不是非常严重,没有给自己带来一命呼呜的后果。在确认了药瓶上的名字,依然给我们打错,我觉得这是我不能接受的。

  对于医院的这个答复,姚先生说不能接受,他希望医院安排第三方医疗检测机构对廖女士的身体进行检查,退还当天100多元的诊疗费用,保留今后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医院需要书面诉求 家属担心“夜长梦多”

  今天(6月1日)下午,记者陪着廖女士一家去到了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总值班负责人赵医生确认医院在输液时的确存在失误。

  赵医生称,医疗上的这种失误,不大可能百分百杜绝。他表示,患者要提交书面诉求,才能汇报领导,进一步处理。


  那么输入到廖女士体内的那瓶药液,是否会对她带来什么不良影响?

  赵医生说,从理论上讲,人的肌体可以代谢。“而且它这个药品也要看下副作用,我自己也没注意,我对这个药不是特别熟,离开药品岗位很久了。但是从药物的理解来讲,它有一个代谢的过程,等于说通过这个时间可以代谢掉的。”

  廖女士家属认为,当时打了约5分钟药品,多不多,少也不少,7天完全可以稀释化解。“我真要去验血,验不出任何东西。我很怀疑医院拖这个时间的目的。”

  最终,廖女士接受了医院提出的新解决方案,下周一向医院提交书面的维权诉求,等待医方的答复。

      

 
 友情链接:人民网  新华网  法治网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  新京报  每日经济新闻  搜狐  国家卫健委  北青网

版权所有@中实弘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1

电话:(029)88866888转6388   E-mail:sx_szlef@163.com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06042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 180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