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从50%提至60%
来源:谭卓曌 发布时间:2019-03-06 14:20:16
李克强总理报告的医改关键词包括:分级诊疗,新药审评改革,慢病门诊用药报销,跨省就医直接结算。2019年居民看病可报销更多医疗费。其中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大病保障的报销比例,将由50%提高到60%。这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5日上午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时提出的。李克强说,2019年中国将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报告提出要加强重大疾病防治。李克强说,我国受癌症困扰的家庭以千万计,要实施癌症防治行动,推进预防筛查、早诊早治和科研攻关,着力缓解民生的痛点。做好常见慢性病防治,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同时,要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稳步推进分级诊疗。提高居民基本医保补助标准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加快新药审评审批改革,17种抗癌药大幅降价并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李克强还提出,将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但报告并未列明起付线将降低多少。由于统筹层次较低和地方差距,各地大病保险起付线和报销水平均有差异。2012年8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全民医保建立后,老百姓就医有了基本保障,但保障水平还比较低,人民群众对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仍然比较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仍存在。
大病保险,建立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之上。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经济学院教授于保荣举了一个例子来描述基本医疗与大病保险之间的关系:某地城乡居民大病的保险,基本上是从个人自付1.2万元开始。医疗费用在1.2万元以下的由基本医疗保险按比例报销,1.2万元以上的进入大病医保,可进行二次报销。1.2万元到10万元之间的,报销50%,10万到20万报销60%,20万以上报销65%,整个的峰值是30万。自2015年起,大病保险在全国范围内铺开,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部分资金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以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大病负担。
从历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可看出,财政对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补助不断增长(见下表)投入力度最大的是2011年。当年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病种范围扩大。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由年人均120元大幅提高到200元。从2012年-2016年,补助标准以年人均40元的速度增长。2016年至今,则以年人均30元的标准增加。目前大病保险制度基本建立,1700多万人次从中受益。于保荣在接受八点健闻采访时说,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是全国最低标准,相当于保底线。逐年提高固然是好事,但不同省份、地区的补助情况存在很大差异。北上广等经济发达地区的补助金额远高于落后地区,而偏远落后地区则医疗补助少、报销限制多,要实现国民医疗保障的均等化,仍有较长的路要走。他还认为,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的上调,并不完全能够解决因病致贫的问题。因为大病保险基本分布在恶性肿瘤、脑中风、尿毒症、心脏手术等重大疾病。“这些病在报销过程中存在一个问题:医保报销目录限制。很多抗癌救命药并不在医保报销目录里面”。于保荣说。对此,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3月3日在全国两会上回应记者时表示,今年将改革现行目录管理办法,建立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争取在9月份以前完成2019年目录调整工作。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目录。“医疗保险之所以被称为‘险’。就是说,病情比较严重、花钱比较多”。于保荣强调,我们的医疗保险体系,应该对一般的疾病,适当降低报销比例。但对于花费高、病情重的疾病,报销比例可以更高。最好是确定一个病人自费的上限,比如说,花到多少钱,个人就不用再出钱,由医疗保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