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认定房地产属实体经济 鼓励大房企发债
来源:搜狐 发布时间:2019-02-04 16:25:42
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改委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 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
在《通知》里,明确把房地产列为第四类企业,而且门槛相当低(资产总额超1500亿元,年营业收入300亿元)。
这表明了什么?
首先是把房地产划归为实体经济,不是舆论所认定的泡沫经济、虚拟经济!这是对房地产的一个定性,非常重要。反映了党和国家对房地产还是认可的!
其次,门槛比较低。对比而言,在四大类优质企业标准里,房地产业企业营业收入要求是第二低,仅仅高于第三类(如交通运输行业等)。
我查了一下资料,2017年营业收入达300亿元有65家(正商地产295.3亿元,排名65)。
但实际符合300亿元的营业收入的房企可能远不止67家,因为房企销售金额200强仅仅统计了房地产销售收入,还没包括物业出租、物业管理和其他业务收入。
虑到这些因素,符合发债条件的房企可能远不止67家。
从7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遏制房价上涨”的严厉表述,10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只字未提房地产,再到12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文支持大型房企发债券,背后折射的是相关部门对房地产态度的巨大转变。
联系到“经济运行稳中有变,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全国各地房地产市场由热变冷的状况,可以认为:
房地产调控政策已经见顶,明年调控政策在“房住不炒”的大原则下有放松的可能。
当然,放松仅仅是针对刚需和改善型需求,而不是鼓励投机需求,“房住不炒”仍是大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