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晋中等7市9月空气质量不达标被扣罚760余万元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11-06 15:59:22
9月空气质量不达标山西太原晋中等7市被扣罚760余万资料图:企业排污现场。山西9月空气质量改善奖励11市608.13万 扣罚7市760.16万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山西打出重奖重罚的治污战术。3日,记者从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依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2018年9月山西11市奖励总额合计608.13万元,被扣罚金760.16万元。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通报的《2018年9月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情况表》显示,2018年9月份,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与上月相比有较大提升,11市均因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PM10等指标向好受到不同程度的奖励,奖励总额合计608.13万元。分别为:忻州104.71万元;运城94.57万元;吕梁91.73万元;阳泉72.40万元;太原49.16万元;长治48.96万元;晋城38.77万元;朔州35.12万元;晋中32.51万元;临汾25.69万元。大同14.51万元。除大同、运城、忻州、吕梁外其余市均因在环境空气质量、PM2.5、PM10方面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等,总计被扣罚金760.16万元,太原被扣罚金额最多,达425.44万元,其次为晋中,被扣罚280.16万元。据了解,山西11个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好或是变坏,省里将给予地方相应的奖励或者惩罚。对当月监测结果差于考核基数的城市,进行资金扣罚。对当月监测结果好于考核基数的城市,给予资金奖补。当月城市PM2.5、PM10、二氧化硫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不进行扣罚。为激发地方政府大气污染治理的积极性,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该奖的奖,该罚的罚,且奖罚有依据,2017年11月,山西省环保厅、山西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山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试行)》。依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2018年9月11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山西省11市9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从好至差依次为朔州、运城、忻州、吕梁、大同、长治、阳泉、临汾、晋城、晋中、太原。9月份,忻州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最大,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达到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