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格里工业园区污染案宣判 探访“污染”能否绝迹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5-10-15 22:29:41
“从法律效果来说,司法机关对严重破坏环境者,必须依法惩戒;从社会效果来说,还要给欲行破坏环境者以足够的警示:千万别越红线。”阿拉善盟左旗人民法院院长赵亮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从判决结果看,对涉案的企业罚金数额不高,对涉案人员虽都处以刑罚,但都是缓刑,这会使法律的威慑打上折扣。”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学学者说。刘兴成则建议,司法机关与环保部门应联动,建立企业涉及污染案的“黑名单”制度,并定期公示,让公众、媒体监督其一举一动。最严厉环保法还需帮手“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环评审批和‘三同时’执行成为‘表面工程’、工业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形同虚设、环境纠纷隐患突出、污染转移现象严重、环境执法监管不力。”时任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中心督察诉讼部部长的马勇曾对工业园区有过撰文描述。如何避免类似“腾格里工业园区污染”的事件再次发生?去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以高票赞成通过了新修订的环保法。新环保法首次提及,面对重大的环境违法事件,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环保部门等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引咎辞职”。“这意味着,为环境违法问题买单的不仅仅是违法企业,立法层面纳入多项环境执法措施,实际上是堵上了环境违法最关键的‘一道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表示。“事实证明,地方的经济驱动与环境保护似乎永远在打架,如果有牙齿的环保法不能给违法犯罪者以足够的惩戒,不能给地方政府以足够的警醒,类似腾格里工业园区污染事件还会再度发生。”内蒙古法院系统一位基层法官对此表示谨慎乐观。“还有一个情况必须引起重视:新环保法出台了,其他的配套法律也应该及时进行修订,否则会发生新环保法与其他法律‘打架’的情况,反而制约‘污染问题法律解决’的效果。”这位法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