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社会镜像      中产平台  
 
法治热点  反贪防腐
依法治假  见义勇为
创业就业 薪酬社保 消费住房
环境保护 食品安全 医药安全
婚姻家庭 教育文化 养老休闲
统计分析 法规政策 财金 行业地方
能源矿产 进出口  三农 土地海洋
科 技  国 企  民企 企业家富豪榜
股 票
彩 票
收 藏
你的位置:  您的位置:首 页民生环境保护

江苏海安市(县)政府违规撤销沿海防护林和滩涂自然保护区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09-13 18:20:52
  “绿盾2018”专项行动第四巡查组在江苏省巡查发现,海安市(原海安县)违规撤销了海安沿海防护林和滩涂县级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于2001年由原海安县批准设立,总面积9113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沿海湿地及条斑紫菜、文蛤及泥螺等物种。
 
 
  原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沿海防护林和滩涂县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
 
  巡查发现,撤销该保护区是为开发建设让路。2013年3月,原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复了《海安县海域利用总体规划(2011-2020)》,其规划的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范围与保护区范围有较大面积的重叠,在保护区内规划布局了石材、家具及能源产业园。仅仅2个月后,2013年5月,原海安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撤销沿海滩涂自然保护区的通知》,将保护区所在区域改为休闲度假区、临港工业区和精致农业区。目前,海域利用总体规划中的产业园均在建设中。2013年至2016年,保护区内还批准9处用海项目,均为光伏发电场,总面积169.6公顷,其中6处总填海面积为1.92公顷,均已建成运营。
 
 
  江苏海安沿海防护林和滩涂县级自然保护区内已建成的光伏发电场
 
  早在2010年8月,海安县人民政府就谋划撤销保护区,向江苏省环保厅报告海安沿海滩涂资源有限,已不宜设立保护区,拟实施滩涂开发。2013年发文撤销保护区并开展实质开发后,海安县又试图通过调整保护区的形式确认撤销保护区的实质,2018年8月28日,海安市人民政府向南通市人民政府上报请示,提出“该区域内(注:保护区内)存在部分较成熟的建设项目,对地方经济发展有着较大的贡献,但长期的开发建设活动,已使该区域失去了生态功能保护价值”,要求调整保护区。
 
 友情链接:人民网  新华网  法治网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  新京报  每日经济新闻  搜狐  国家卫健委  北青网

版权所有@中实弘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1

电话:(029)88866888转6388   E-mail:sx_szlef@163.com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06042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 180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