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38所民办学校多为国有资本投资 以民办学校名义收取高额学费 占用国有资源不尽义务
华商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所谓的民办学校,其投资主体资格多为国有资本,一边享受国家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的同时,一边以民办学校名义收取高额学费。
“上名校”=“高学费”,这看起来是理所当然的理论。但华商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所谓的民办学校,其投资主体资格多为国有资本,一边享受国家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的同时,一边以民办学校名义收取高额学费。
>>一个旧闻
国有资本投资成民办学校?
“抢个红包也需要一分钟吧,这也太快了!”2017年4月24日上午,位于西安市梨园路与劳动北路交会处的某小学小学门口,很多家长不愿离去,因为孩子信息还没输入完,页面就已经无法进入了,整个报名过程只有2分钟。大家认为报名过程人为操作的因素太多,目的就是为了让落选家长交借读费。
针对家长质疑,该小学办公室一位薄姓负责人介绍,因为该校是民办学校,有招生自主权。
既然是民办学校,那么投资人又是谁呢?
薄某称,学校系陕西某重点大学和大兴新区管委会共同投资兴建的。如果有问题,去问莲湖区教育局。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
根据查阅获悉,大兴新区管委会属于政府的派出机构。大兴新区管委会和该大学两个国有单位主体,怎么能投出一个民办性质的学校呢?
在记者随后的采访中,大兴新区管委会和莲湖区教育局均未给予回复。
>>推而广之
38所民办学校绝大部分姓“公”
“西安纯粹意义上的民办学校有几所呢?公办学校摇身一变变成民办学校的又有多少呢?”在与华商报记者谈及西安市目前民办学校问题时,西安教育界一位退休的干部表示,现在38所民办学校从审批到转性,很多事情不是教育部门能挡住的。
这位老干部介绍,“名校办民校”是上世纪90年代的产物,当时的初衷是缓解优质教育资源供不应求的现状,拉动薄弱学校向优质学校靠近,满足人们多元化的教育需求。但“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监管模式,让一些人看到了商机,并开始进行商业化经营,向学生收取的高额学费未能转化成国有资产,而是被其利益集团中的少数人所占有或瓜分,“名校办民校”已成为部分特殊群体牟利的工具。
他坦言,西安目前的这38所民办学校中,不是所有的学校都是纯民办,而绝大部分都是借、靠、占用一些大学资源或开发区资源,或将公办学校转制,是在国有主体上发展起来的衍生物。国有主体投资办民办学校,堂而皇之收取高额费用,这种做法很荒谬。
>>这是为啥
占用国有资源却不尽义务
“占用国家资源,却不承担九年制义务教育责任,民办学校的做法让很多公办学校效仿。”西安某中学校长表示,这几年西安市对于这些民办名校的默许,政府导向偏移、学校扩招,优秀学生都涌进了“名校”。学校由此生源广博,教师积极性高教学质量自然上升;相反,劣质的生源、贫寒的待遇,严重影响了其他学校奋起竞争的积极性,最终导致恶性循环。
她认为,一些“名校办民校”游离于公办与民办之间,享有公办学校的资源,却又按照民办学校的条件社会化操作,显而易见是公共权利享受了双重政策。国家义务教育的原则是免试就近入学,而这些学校以民办为由不承担义务教育,将生源甩给社会,进一步加剧了入学难的问题。
>>富可敌“县”
据说有学校收入超过区县
“你说它公办,它却拿着职能部门民办批复;你说它民办,它却占有着国家资源,领导、老师是公办学校派过去,教学用地是公办教育用地。”4月1日,对于华商报连续报道的西安市教育之殇,西安市某中学校长表示,西安市的基础教育应该是并驾齐驱,而不是几个名校以及一串串分校组成。
他质问,西安市教育局每年都发文件,严禁幼儿园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收取费用,严禁各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等费用,但管住了吗?
这位校长显得很亢奋,他表示,现在一些名校的收费,越来越隐蔽,而且收取的钱款并未进入学校公户,直接进入了个别人的私人账号上。数额巨大,有些收入超过了区县财政收入。因此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加强对这些名校的审计。
>>记者调查
民办学校国家也给经费
民办学校之所以收取高额学费或者其他费用,却无一例外地称,学校的开支主要来自学费,因为国家对民办学校没有补助!
但真实的情况是什么呢?
华商报记者翻阅了大量资料和文件发现,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明确: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西部地区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每生每年分别为600元、800元,东部地区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每生每年分别为650元、850元。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探根溯源
高额学费转化为利润再分配
“其实从1996年开始,国家就规范和取缔以公办学校名义办的‘校中校’、‘校内班’以及‘一校两制’行为;此后,几乎年年都有要求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行为的文件,禁止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或者举办民办学校‘校中校’等方式向学生收费的文件,但落实到位的很少!”西安教育界一位退休干部表示,未能得到有效规范的关键原因是经济利益驱动。
他称,“名校办民校”背后的国有企业、教育部门、学校等利益主体存在经济利益关系。最主要的原因是,“名校办民校”将对学生收取的高额学费转化为学校利润;同时,又将利润实行按比例、按人头等分红方式,分配给企业、教育部门、学校等利益主体,从而形成一个关系紧密的利益集团。常常操作的手法就是,民校每招一个学生,都要向有关部门或者是向名校缴纳一定的费用。严格规范“名校办民校”的行为无异于自断财路。
“不是管不了,是不愿意管或者说不能管!”他举例称,西安几个名校的监管主体在大学,西安市及区县教育部门都称权限不够、管不了,这种说法是行不通的。怎么可能管不了呢?这些名校声称他们为大学本校职工子弟所设立,既然是这样,完全可以除教职工子女以外,不允许再招收其他社会生源,能管不住吗?
>>一点建议
取消假民办重新回归公办
“其实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彻底厘清‘公’与‘民’学校的关系,不能这样笼统地归集在一起,民办学校里面强行摊派公办学位,但又不给民办学校师资享受公办待遇!”3月31日,西安一所民办学校负责人向华商报记者表示,政府职能部门应该规范管理,杜绝“假民办”现象,彻底解决“公”“民”不分、“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她建议,现在社会诟病的“名校办民校”问题,政府完全可以将现有的“名校办民校”重新变更成公办学校;广州、长沙等地已经着手,对部分民办学校变性公办制。第二是将现有的“名校办民校”规范成真正的优质民办学校,对资产进行重新厘清,彻底解决“公”“民”不分、产权不明的问题。这样的话,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吸纳社会资金,增加教育投入,从而民办学校彻底市场化,通过教学质量来吸引学生。 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