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社会镜像      中产平台  
 
法治热点  反贪防腐
依法治假  见义勇为
创业就业 薪酬社保 消费住房
环境保护 食品安全 医药安全
婚姻家庭 教育文化 养老休闲
统计分析 法规政策 财金 行业地方
能源矿产 进出口  三农 土地海洋
科 技  国 企  民企 企业家富豪榜
股 票
彩 票
收 藏
你的位置:  您的位置:首 页民生环境保护

湖南临湘市:30多人猎捕、收购、销售野生鸟类近5万只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8-04-02 17:25:08
  湖南侦破一起特大捕鸟售鸟案
  经过4个多月调查取证,位于洞庭湖区的湖南省临湘市森林公安局日前侦破一起特大非法捕鸟售鸟案,共查获各类野生“三有”鸟类近5万只,抓获犯罪嫌疑人30多人。
  临湘市森林公安局法制办主任鲁明介绍,2017年10月30日,民警接到举报,临湘和湖北赤壁交界处有人大量收购野生鸟类。警方赶赴现场,当场抓获正在处理待售鸟类的犯罪嫌疑人4名,另外多名犯罪嫌疑人趁乱逃跑。
  警方在现场一共清点出38个养鸟大棚,里面全是各种野生鸟类,有活体也有尸体。后经湖南省林业厅专家鉴定,现场共查获画眉、黄眉柳莺、强脚树莺等各种“三有”(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野生鸟类近5万只。警方随后打开大棚和鸟笼,将活体放飞,将尸体焚烧无害化处理。
  经查,2017年9月21日开始,雷某文等7人共同出资6万多元,从事非法猎捕、收购野生鸟类并养肥后出售营利的犯罪活动。鲁明介绍,犯罪嫌疑人将非法捕捉、收购的野生鸟类,在棚中通过喂食催肥,再采取在棚中热死、袋中闷死等方法处理后,通过长途客车发往广东等地销售。
  警方奔赴湖北、河南、广东、广西、贵州等地,抓捕运输、销售等各环节嫌疑人30多名,并全力追捕在逃的另外20多人。
  湖南省森林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吴晓刚介绍,根据法律规定,非法猎捕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鸟类20只以上,或者收购非法狩猎犯罪猎获物50只以上,均构成犯罪。目前,该案已向临湘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26人,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深挖中。
 
 友情链接:人民网  新华网  法治网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  新京报  每日经济新闻  搜狐  国家卫健委  北青网

版权所有@中实弘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1

电话:(029)88866888转6388   E-mail:sx_szlef@163.com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06042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 180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