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社会镜像      中产平台  
 
法治热点  反贪防腐
依法治假  见义勇为
创业就业 薪酬社保 消费住房
环境保护 食品安全 医药安全
婚姻家庭 教育文化 养老休闲
统计分析 法规政策 财金 行业地方
能源矿产 进出口  三农 土地海洋
科 技  国 企  民企 企业家富豪榜
股 票
彩 票
收 藏
你的位置:  您的位置:首 页民生医药安全

北京通州:男子淘宝卖未批准进口药 法院认定为假药获刑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8-02-09 13:03:45
  男子淘宝卖未批准进口药 被法院认定为假药获刑
 
  男子在淘宝店销售未经国家批准的进口药品,被法院认定为假药。新京报记者今日(12月12日)上午从北京市通州法院获悉,被告人王某因未经国家批准进口而自行销售日本产的眼药水而被通州法院认定犯销售假药罪,处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介绍,自2014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某在其经营的两家淘宝店内销售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狮王”等十几种品牌的眼药水。警方控制王某后,现场查获了各类眼药水上千盒,而这些眼药水等均是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药物。
 
  法院认定王某擅自通过网络销售的上述药品为假药,触犯了刑法。法庭上,王某认罪伏法,并主动交纳了罚金,法院考虑到本案具体案情,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了解,对该案涉案药品,法院将依法予以销毁。目前,本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友情链接:人民网  新华网  法治网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  新京报  每日经济新闻  搜狐  国家卫健委  北青网

版权所有@中实弘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1

电话:(029)88866888转6388   E-mail:sx_szlef@163.com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06042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 180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