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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规定

来源:工人日报  发布时间:2018-01-29 17:48:06

2017年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明确从即日起,离婚一年内贷款买房,商贷和公积金贷款政策都算二套房。

根据规定,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同时,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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