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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桃江县第四中学高三74名学生感染肺结核 有学生被下病危通知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7-11-20 20:58:49

  此说法得到了多名家长和学生的证实。

  此外,该家长还表示,经过多次协商,学校同意把暑假补课费退回,这学期的学费也不再缴纳。如果因病情没有考上大学的学生,明年可继续在该校免费上学。不过,目前还是口头答应,并没有签订正式协议。

  针对各类赔偿事宜,家长称,目前只有在桃江县内医院的治疗费用可报销,如果选择去县外的医院治疗,学校则难以支付。据了解,有病情严重的家长已在治疗上花费近10万元。

  官方回应:近九成学生已复学或可复学

  记者获得一份桃江县人民政府于10月31日的《桃江县第四中学患肺结核学生家长诉求现场答复会议纪要》显示,“10月10日,在桃江县第四中学图书馆阅览室,县长黄劲主持召开了桃江县第四中学患肺结核学生家长诉求现场答复会。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教育局、县疾控中心、灰山岗镇人民政府、县医保所、桃江四中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广泛听取了患肺结核学生家长诉求,各部门就家长疑问作出解答。”

  这份会议纪要称,县卫计局将聘请省市内专家组成专家组,按“一人一案”原则全面会诊,经确诊治疗后,达到复学条件的,开出复学证明,及时安排复学;所有患结核病学生的门诊治疗费用凭医院正规发票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住院费用按保内费全额予以报销,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的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由县政府统一解决。

  同时,患病服药6个月的,予以救助资金3000元,患病服药9个月的,予以救助资金5000元,病情严重的,专题研究处理。

11月16日,湖南桃江县在桃江县政府网站发布通报,回应了桃江县四中肺结核突发事件。

  通报显示,2017年8月19日,桃江县第四中学发生肺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疫情发生后,桃江县先后10多次邀请省卫计委、省疾控中心、省结核病防治所、市卫计委、市疾控中心领导专家来桃,进行技术指导和病例会诊。

  通报中称,截至11月15日,近90%的患病学生经省结核病防治所专家组会诊确定,已经复学或者可以复学。

  通报表示,学校为居家治疗学生家庭安装网络、配备电脑,通过网络教学让全部居家治疗学生与全班学生同步学习;抽调骨干教师“一对一”上门辅导;所有患病学生的门诊、住院治疗费用按医保政策报销后,剩余部分由县政府统筹解决,对服药治疗患病学生给予适当的资金救助,患病学生学费、校内住宿费、在校就餐费都作了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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