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条例拟修订:失业人员可代缴养老医疗保费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17-11-17 17:50:08
资料图。中新网记者 李金磊 摄缴费总费率降至不超过2%
《征求意见稿》规定:“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分别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和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比例之和不得超过2%,具体缴费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将现行条例全国统一执行3%的固定费率修改为总费率不超过2%。
人社部表示,将费率水平确定为不超过2%,是在总结长期实践经验,统筹考虑地区差异,反复测算基金收支的基础上作出的,既降低了用人单位成本,也能确保广大参保主体的权益,还能应对经济波动造成的大规模失业风险。兼顾了当前平稳运行和长远可持续发展,同时还为各地建立合理的费率调整机制预留了空间。
资料图:招聘会现场在洽谈的双方。中新社记者 李进红 摄
失业人员可享受七项待遇
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征求意见稿》,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共七项,分别是: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