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两月超万人跨省就医直接结算 结算量全国最高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7-10-02 15:49:17
北京儿童医院内家长带孩子候诊(资料图)北京两月超万人跨省就医直接结算已与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对接,目前接收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占全国近一半家住黑龙江的赵女士常年胸闷不适,今年9月,她来到北京电力医院心血管内科住院治疗。住院8天,她一共花费了1.3万元,出院时却只支付了1816元。剩余的1.13万元,她通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直接报销。在以前,这笔报销款她要自己垫付,回到黑龙江再在当地的医保中心报销。为她带来极大便利的,是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系统(以下简称直接结算系统)的运行。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人社局了解到,北京市7月底已经提前两个月完成国家目标任务,与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完成对接。该系统目前已经为超过1万人次异地就医人员办理直接结算,平均为每人次患者减少垫付1.7万元。676家医院全部可直接结算据北京市人社局医保中心异地医疗结算科副科长贺伟介绍,目前,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所有有床位的医院,包括三级、二级、一级,都是跨省的定点医疗机构,达到了676家,其中三级医院102家,“数量和水平都是全国最高的”。同时,北京目前接收的异地就医人员占全国异地就医人员的近一半,结算量也属全国最高。以目前数据来看,异地来京就医人员主要来自华北和东北地区,河北最多,占1/3左右;其次,山东和山西各占约1/7;河南、内蒙古、黑龙江、辽宁、天津也占有较大比例。哪些异地就医人员可以直接结算呢?北京市按照国家要求,规定有四类人群可以进行直接结算,包括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比如有一些驻外办事处,这些员工长期在外工作)和异地转诊人员。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实现全覆盖。贺伟提醒,北京参保人员如果希望去外地就医是直接结算,需要通过单位或社保所携带社保卡,去辖区社保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各省已准备8.8亿元预付金需要提醒的是,根据人社部规定,异地就医人员来京看病时,如果希望进行直接结算,必须先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登记。只有纳入了国家直接结算备案人员信息库的参保人员,才能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直接结算。去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登记、出院结算等手续时,患者应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归纳起来就十个字。”贺伟说。人社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颜清辉则概括,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核心是“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15个字。就医地目录,是指异地就医人员到北京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报销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参保地政策,是指异地就医时原则上执行参保地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就医地管理,指跨省异地就医时,就医地经办机构要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异地患者出院时,北京市医保系统对住院医疗费用自动进行分解。比如患者花费5万,根据就医地目录分解为医保内费用4万、医保外费用1万。并上传至直接结算系统,参保地接收后根据80%的报销比例进行计算。那么,3.2万由医保基金支付,患者缴纳1.8万元就能出院了。”贺伟举例。之后,医院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之后,医保中心将3.2万元支付给医院。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唐霁松介绍,为避免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资金,人社部与财政部共同研究建立了“先预付、后清算”的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金。各省归集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金已达8.8亿元。系统磨合期如出现问题仍可按原办法报销人社部表示,目前,全国所有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所有统筹地区均已实现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对接。为了解决系统运行初期的磨合问题,北京市人社局医保中心异地医疗结算科与其他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建立点对点沟通渠道。直接结算施行后,北京医保经办机构需要根据医保相关规定审核医疗费用。据北京市人社局统计,2015年北京市接收异地住院就医110万人次,而本市参保人员在北京住院人次为119万。“如果全部采用直接结算,全市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审核工作量将翻番。”贺伟说。北京市人社局医保中心提醒,系统对接磨合期间难免会发生不顺畅的问题,有些出自参保地的问题需要当地解决。如果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患者征得参保地同意后,可按照原办法全额垫付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后,回参保地按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