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批复:老城不能再拆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7-09-28 22:57:35
八、着力治理“大城市病”,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坚持公共交通优先战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交通需求管理,鼓励绿色出行,标本兼治缓解交通拥堵,促进交通与城市协调发展。加强需求端管控,加大住宅供地力度,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着力攻坚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构建国际一流、城乡一体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九、高水平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以创造历史、追求艺术的精神,以最先进的理念、最高的标准、最好的质量推进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着力打造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突出水城共融、蓝绿交织、文化传承的城市特色,构建“一带、一轴、多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有序推进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带动中心城区功能和人口疏解。十、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发挥北京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造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全方位对接支持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建立便捷高效的交通联系,支持中关村科技创新资源有序转移、共享聚集,推动部分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合作。与河北共同筹办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促进区域整体发展水平提升。聚焦重点领域,优化区域交通体系,推进交通互联互通,疏解过境交通;建设好北京新机场,打造区域世界级机场群;深化联防联控机制,加大区域环境治理力度;加强产业协作和转移,构建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加强与天津、河北交界地区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控,严控人口规模和城镇开发强度,防止城镇贴边连片发展。十一、加强首都安全保障。切实加强对军事设施和要害机关的保护工作,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加强人防设施规划建设,与城市基础设施相结合,实现军民兼用。高度重视城市公共安全,建立健全包括消防、防洪、防涝、防震等超大城市综合防灾体系,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危机管理能力,提高城市韧性,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安全、更放心。十二、健全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强精细化管理,在精治、共治、法治上下功夫。既管好主干道、大街区,又治理好每个社区、每条小街小巷小胡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治理,注重运用法规、制度、标准管理城市。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十三、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总体规划》是北京市城市发展、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北京市委、市政府要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明确建设重点和时序,抓紧深化编制有关专项规划、功能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分解落实规划目标、指标和任务要求,切实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法规,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完善规划公开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问责。要调动各方面参与和监督规划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驻北京市的党政军单位要带头遵守《总体规划》,支持北京市工作,共同努力把首都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总体规划》执行中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