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药换药(物)、转卖药品、套用和虚开检查治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超范围购药囤积药品等。 3、冒名使用。使用他人社保卡在医院就医,把本该自己支付的医疗费用,用他人社保账户进行支付。 4、伪造病历、票据。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和医疗费发票,作为医保账户报销凭证,视为医保欺诈。 5、倒卖药品。在医院使用医保卡开超出病情所需药量的药物,再转手倒卖开出的药品,这种手段属于套取社保卡基金行为,属于非法牟利或不当得利。 6、借予他人。将本人的社保卡转借他人就医。 具体规定为: 上一页 [1] [2]
3、冒名使用。使用他人社保卡在医院就医,把本该自己支付的医疗费用,用他人社保账户进行支付。
4、伪造病历、票据。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和医疗费发票,作为医保账户报销凭证,视为医保欺诈。
5、倒卖药品。在医院使用医保卡开超出病情所需药量的药物,再转手倒卖开出的药品,这种手段属于套取社保卡基金行为,属于非法牟利或不当得利。
6、借予他人。将本人的社保卡转借他人就医。
具体规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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