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社会镜像      中产平台  
 
法治热点  反贪防腐
依法治假  见义勇为
创业就业 薪酬社保 消费住房
环境保护 食品安全 医药安全
婚姻家庭 教育文化 养老休闲
统计分析 法规政策 财金 行业地方
能源矿产 进出口  三农 土地海洋
科 技  国 企  民企 企业家富豪榜
股 票
彩 票
收 藏
你的位置:  您的位置:首 页民生食品安全

山东寿光:5.2万斤“毒大葱” 致百余只羊死亡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7-09-02 18:01:31
       沈阳多部门已介入

     记者了解到,已经被山东警方羁押的种植户孟某并非沈阳人,而是来自辽宁省新民市张家屯乡哈太堡子村。

     根据孟某向山东警方的交代,他在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办事处解放村承包200余亩土地种植大葱,8月初向大葱喷洒了甲拌磷农药。   “他和儿子、侄子三个人承包了这片地,专门种葱销往外地。”光辉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说,根据他们了解的情况,这家种植户大约从半月前开始“起葱”运往外地。这位负责人说,孟某承包的这200多亩地。目前,沈阳公安、工商以及农委等多部门也已介入调查此事。

 

       甲拌磷属禁用限卖

       当地排查农药残留

      甲拌磷作为一种高毒农药,早在2002年农业部便已公告禁止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药材上使用。而根据辽宁省相关规定,非定点单位禁止经营包括甲拌磷在内的高毒农药,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在销售高毒农药时,应认真核实购买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根据需要限量出售并详细记录销售时间、购买人姓名和住址、购买数量、应用作物名称、购买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不过,有种植户告诉北青报记者,在当地的种子农资批发市场,购买甲拌磷并不需要登记身份证等个人信息。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友情链接:人民网  新华网  法治网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  新京报  每日经济新闻  搜狐  国家卫健委  北青网

版权所有@中实弘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1

电话:(029)88866888转6388   E-mail:sx_szlef@163.com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06042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 180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