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瓷房子”将被拍卖
2012年夏天,张连志在鑫泽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鑫泽公司)借贷,前提是用瓷房子做抵押。张连志和黄小燕回忆,他们通过自称鑫泽公司员工的单辉向鑫泽公司借了两笔钱,第一笔钱4250万,2012年7月和8月份打入瓷房子方面的账户。但在2012年10月到2013年2月之间打入第二笔钱的数额上,双方产生了分歧。鑫泽公司认为借给张连志5000万。而张连志说,打第二笔钱时,单辉以“做流水”为名要走了张连志公司财务人员林某的银行卡和U盾,整个卡里的资金往来自己并不知情。
张连志说,虽然鑫泽公司第二笔借贷最初给卡内打入5000万,但经多次转入转出后,真正给到张连志的粤唯鲜公司、瓷房子的财务账户、瓷房子的材料商等债主那里的只有1501.88万,其余资金都转到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个人或者公司账户了。
对此,天津另一小贷公司负责人常顺(化名)透露,他以前和单辉有不少业务往来,单辉常用他公司账户走账。他曾向鑫泽公司借款1800万元,而在2012年10月23日,鑫泽公司给他打款1800万元时,所用账户就是张连志公司财务林某的账户。这说明,张连志公司财务林某的账户,确实曾被鑫泽公司使用过。
鑫泽公司总经理王嘉臣告诉新京报记者,公司总共借给张连志是一亿元本金,利息最初定的是年息36%,后来按照24%执行,因为张连志一直不还钱,利息又减免不少,截止到现在,连本带息一共是一亿三千多万元。
王嘉臣说,单辉实际和鑫泽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他也从未见过单辉。单辉是鑫泽公司前任总经理崔某的朋友,崔某目前也已不在鑫泽公司工作。至于这一亿元是如何形成、如何转账等具体问题,王嘉臣称自己当时还没来鑫泽工作,不了解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