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社会镜像      中产平台  
 
法治热点  反贪防腐
依法治假  见义勇为
创业就业 薪酬社保 消费住房
环境保护 食品安全 医药安全
婚姻家庭 教育文化 养老休闲
统计分析 法规政策 财金 行业地方
能源矿产 进出口  三农 土地海洋
科 技  国 企  民企 企业家富豪榜
股 票
彩 票
收 藏
你的位置:  您的位置:首 页民生环境保护

国办发文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严打走私 严查倒卖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7-29 20:47:50
  此外,海关总署、环保部、质检总局、公安部将于2017年11月底前联合开展强化监管严厉打击洋垃圾违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走私、非法进口利用废塑料、废纸、生活垃圾、电子废物、废旧服装等固体废物的各类违法行为;对废塑料进口及加工利用企业开展联合专项稽查,重点查处倒卖证件、倒卖货物、企业资质不符等问题。

点击进入下一页
资料图:南京海关查证走私废料。王晨晖 摄   

有无国际规则可循?

  ——《巴塞尔公约》以保护发展中国家环境利益为宗旨

  上述环保部土壤环境管理司负责人还对媒体介绍了国际社会及其他国家管控固体废物进口的情况,为中国禁止洋垃圾入境提供可循的国际规则。

  记者了解到,国际社会1989年通过的《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是首个、也是唯一以保护发展中国家环境利益为宗旨的国际环境公约,确立了废物产生国对其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承担全生命周期责任的基本原则,建立了以事先知情同意为核心的废物越境转移国际规则。

  截至目前,《巴塞尔公约》共有186个缔约方。据介绍,该公约除管控危险废物外,“从住家收集的废物”和“从焚烧住家废物产生的残余物”也作为其他废物受到管控。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称,发达国家对废物进口管制较为宽松,例如欧盟、日本等,多数遵照《巴塞尔公约》的规定执行。“这主要是由于发达国家环境意识普遍较高,劳动力成本较高,价值低、环境危害大的废物进口需求小。”

  一些发展中国家一般也明确规定了“禁止进口”的废物种类。例如,印度尼西亚《环境保护管理法》禁止进口任何危险废物及其他废物;柬埔寨固体废物管理法令(1999)严禁进口危险废物及其他废物(包括可回收废物)。(完)

上一页  [1] [2] [3] [4] [5] 

 
 友情链接:人民网  新华网  法治网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  新京报  每日经济新闻  搜狐  国家卫健委  北青网

版权所有@中实弘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1

电话:(029)88866888转6388   E-mail:sx_szlef@163.com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06042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 180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