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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试点1年仅签12户 调查称近99%子女反对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5-09-01 18:18:07
  不同产品同为遇冷,反映出人们对制度设计、操作标准方面的顾虑。
  --上涨收益怎么算“谁说了算”。“房子被拿走,保险公司或银行就会占据话语主动权。而一线城市房子涨价潜力较大,将来老人在分享房屋上涨收益时很容易‘被缩水’。”一些咨询者担忧。
  --相关机构业务不衔接。目前,这项涉及保险、银行、房产评估第三方机构的业务并未实现“无缝对接”。记者采访了解到,许多房产评估、中介机构并未涉足这项业务,“没有统一标准,容易产生纠纷。”
  --70年产权门槛。如果70年产权到期后,抵押房屋要有偿续期,那么续期费用将是一个巨大的未知风险。如果再发生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根据“房随地走”的原则,那么双方当事人都会受到很大损失。
  --养老设施与服务缺乏。民政部的数据显示,我国城乡养老机构养老床位365万张,平均每50个老人不到一张床。养老从业人员更是不足百万。卖掉房子“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人们不愿意“冒险”。
  明确“定制化”定位,使之成为社保体系有益补充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2亿,占总人口的15.5%,并以每年近1000万的速度增加。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独居化加速,未富先老等问题日渐凸显。
  “可先从失独和丁克家庭做起。”中房集团理事长孟晓苏说。
  专家指出,从失独和丁克家庭做起的定位确立之后,就要逐步解决以房养老产品面临的制度设计问题。一些发达国家以房养老业务的推广是基于其完善的金融贷款、担保机构、资产评估等机构,以及完善的个人信用。在这些方面,国内还有一定差距。
  然而,深层次来看,以房养老从备受关注再到遇冷,其背后折射出的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主干出现缺失。
  虽然57岁的年纪尚未进入老年,但对失独母亲孙慧芬来说,养老是切实的难题。“我们希望政府提供更方便多样的养老服务,并给予失独家庭更多精神关怀,金钱倒不是最重要的。”
  “我国目前养老保障有‘三个支柱’,分别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制度,以及个人自愿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长邓宏乾说,“以房养老作为养老服务的一项有益补充,并不能完全替代养老机构、养老保险等主流选择。”
  他认为,一方面应当在社区层面做好以房养老的宣传,一方面应当对以房养老产品进行细化。同时,鼓励更多的社会机构加入进来,为百姓开发多样性、保障性强的产品,满足不同样式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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