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教育履职情况将与省级政府领导干部考核挂钩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17-06-21 19:06:03
中新网北京6月21日电(记者 阚枫)21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在北京表示,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结果作为对省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奖惩的依据,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的若干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将按照有关规定提出问责建议。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中新网记者 阚枫 摄21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印发的《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有关情况。
对于上述《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秀超介绍,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扩大后,国家如何衡量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如何督促省级政府加强教育统筹,优先发展教育事业,需要进行系统的制度设计。
据介绍,上述《办法》共分为五章、十六条,包括总则、评价的内容、评价的实施、评价结果的运用以及附则。
根据《办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是指对省级人民政府领导、管理、保障、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关情况的评价。
评价工作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领导,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当年重点任务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年度评价工作重点、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