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剑指中国“地下”问题 力推综合管廊
2015年4月10日,财政部联合住建部周五公示2015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名单,确定包头、沈阳、哈尔滨、苏州、厦门、十堰、长沙、海口、六盘水、白银等十城市进入2015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范围。
“这是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李克强特别指出,这不仅可以逐步消除“马路拉链”、“空中蜘蛛网”等问题,用好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满足民生之需,而且可以带动有效投资、增加公共产品供给,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
李跃飞告诉记者,此前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推进存在困难:中国许多城市拥有不同类别的地下管线,由于各城市发展不均,如统一发展综合管廊,旧管线线路改迁、后续维护、运营管理等成本及权限未有明确规定,因此许多管线产权方不愿入廊,不少已建成的管廊也难于协调管理。
对此,李克强在会议上提出以下几点要求:各城市政府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预留和控制地下空间;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等统筹安排管廊建设。已建管廊区域,所有管线必须入廊;管廊以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
“国家层面的重视,有利于对各管线产权单位做一个约束,达成多方共识,”李跃飞曾经算过一笔帐,以50年全生命周期为限,综合管廊和传统管线建设的经济直接投入相当,但是综合管廊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方面的社会效益却非常可观。
以横琴综合管廊为例,珠海中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许海燕告诉记者,已纳入冷凝水、通讯、电力、中水、垃圾真空等管线的这一综合管廊,在解约土地、美化环境、提高管线的寿命和安全上起到了极大作用。
“管线产权公司只需出与预埋费基本持平的入廊费,即可进入管廊进行综合管理。”许海燕表示,当地政府专设管廊运营维护中心的模式正在被一些试点城市所借鉴,管线产权公司不但可以节省因外力破坏造成的高额维修费用,还可以更加直观、科学的方式对自己的管线进行维护。
对于建设管廊及配套设施对各地政府增加的财政压力,李克强在常务会议上表示,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并将管廊建设列入专项金融债支持范围。
李跃飞认为,这些举措将大大地解决了建设过程中的投资问题,但考虑到社会资本的逐利性,政府还应继续摸索相关细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