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国绿发会诉刘诗昆幼儿园“毒跑道”公益诉讼调解结案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刘诗昆幼儿园认可确实铺设了塑胶跑道,在出现问题后于去年6月就动工拆除了,而且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弥补造成的损害。中国绿发会与刘诗昆幼儿园均有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意愿,承办法官多次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过程中,刘诗昆幼儿园主动拆除塑胶跑道,并铺上草坪,双方共同积极推动刘诗昆幼儿园集团公司下属其他幼儿园拆除塑胶跑道,并已实际执行。今年2月24日,中国绿发会与刘诗昆幼儿园达成调解协议,内容为:北京市朝阳区刘诗昆万象新天幼儿园拆除在该园内铺设的塑胶跑道,并铺上草坪;刘诗昆幼儿园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的向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捐助10万元。这两项内容刘诗昆幼儿园均已经执行完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之规定,法院于2017年3月2日将调解协议的内容在《人民法院报》上进行了公告,公告期30日。公告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或建议。2017年4月10日下午,法院向双方当事人出具了正式的调解书。
■ 追访
北京市高院:调解解决更有利于执行
“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了具有社会影响的全国首例“毒跑道”引发的公益诉讼案,不仅及时保护了环境,案结同时执行落地,而且法院未就案办案,通过调解一并解决了其他问题,创新丰富了公益诉讼承担责任的方式”,昨日,据北京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信“京法网事”表示,调解书内容第一项包含了拆除塑胶跑道和通过铺上草坪的方式对受污染的土壤和大气环境采取修复或替代性修复措施,是对生态环境的及时保护;调解书内容第二项包含了通过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的捐助,向社会承担公益责任,促进生态环境保护。
北京市高院同时指出,实际调解范围不限于涉案幼儿园,而是通过调解推动刘诗昆幼儿园集团公司下属其他多家幼儿园拆除塑胶跑道,并已实际执行。
北京市高院认为,此案以一案解决数案,降低诉讼成本,并及时保护环境,维护未成年人权利,并能够通过调解全面及时地将污染源拆除和恢复生态环境原状。同时在责任上通过公益捐款这种创新形式承担社会责任,代替过去仅限于被污染环境的治理,使具有公益性的捐款、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款项以及惩罚性的款项能够有专门的途径,为社会整体环境治理发挥更大的公益功能,在公益诉讼中丰富了承担环境责任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