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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扶持政策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17-04-08 14:22:26

    中新网4月7日电 国新办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介绍《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有关情况。他表示,《意见》明确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可同等享受企业吸纳就业的扶持政策,包括税收减免、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入职定点体检和体检结果互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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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介绍《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新社记者 杨可佳 摄

  吹风会上有记者提问,今年高校毕业生总量再创历史新高,毕业生现在找工作依然面临着很大的就业压力,在新的就业创业文件中也有一些新的举措,能否再介绍一下?

  张义珍对此作出解答。他介绍,今年的高校毕业生总量是795万,比上一年又增加了30万人。再考虑到可能会有一部分毕业生在专业、能力等方面有可能和市场需求有不相适应的地方,所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任务依然是非常繁重的。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工作,关系到毕业生个人的价值实现,同时还关系到众多家庭的福祉,始终是就业工作当中的重中之重。

  他表示,这次人社部在全面继承鼓励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政策的基础上,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又增加了一些新的扶持政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针对社会组织对毕业生吸引力越来越大的现实,在这次政策中明确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可同等享受企业吸纳就业的扶持政策,包括税收减免、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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