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不再限于8月31日
来源:法制晚报 发布时间:2017-02-28 12:35:15
老师看法:不支持调整 “孩子读书年龄,不能再提早了”肖老师(广州天河某小学老师):831这个时间点,挺好,建议不要调整了。以前,孩子都是7岁上学,相比而言,如今的孩子6岁上一年级,已经提早了整整一年了。我带过不少一年级,个人感受是:同一个班里,相差几个月大的孩子,在知识的接受程度、能力方面,有一定差距。比如同年8月底出生的的孩子,比起1、2月的孩子,普遍有差距。有的孩子年龄小,接受能力差,学习跟不上,对个人自信心是个很大的打击。对这些孩子,老师不得不单独辅导、开小灶。另外,从生活自理能力来说,有的孩子太小了上学,还会发生尿裤子等行为,也就是说,老师们不但要上课、教知识,还要在生活上照料上投入精力,这无论是对孩子还是对老师,都带来了很大压力。我的孩子出生在10月,我没有设法让他早一年读书,而是近7岁才上学。这个年纪读一年级,非常合适,他的接受能力比很多同学要强,学习上从来不用操心,自己也很自信。所以我觉得,还是应该遵循孩子身心发展的自然规律。如果真要调整到1231,弊大于利,孩子读书年龄,不能再提早了。“不支持调整到12月31日”某小学一年级级组老师:该小学一年级级组的众老师们对此态度一致:不支持变动,更不支持调整到12月31日。老师们认为,将入读时间再往前推,孩子的生理、心理条件都未准备好,“一年级的系统化学习,对于不满6周岁的孩子来说是比较难完成,无论是从握笔、专注力、模仿力、理解力等方面考虑,“实在不适合再提前入读年龄”。“8月31日前须年满6周岁才能入学”的规定从何而来?我们先来看看教育部的《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说了什么: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其实,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的有关规定,在《义务教育法》里早有规定。但具体到“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的说法,还是较为少见。我们先来梳理一下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施行,2015年修订)凡是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根据《义务教育法》制定,1992年实施)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