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20年在学研究生总规模290万人
来源:教育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7-02-28 11:45:02
近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到2020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目标是什么?答:到2020年,实现研究生教育向服务需求、提高质量的内涵式发展转型,基本形成结构优化、满足需求、立足国内、各方资源充分参与的高素质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建成亚太区域研究生教育中心,为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规模结构更加合理。保持研究生培养规模适度增长,千人注册研究生数达到2人,在学研究生总规模达290万人(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研究生比例更加协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持续增强。二是培养质量整体提高。寓教于研、产教结合的培养模式基本形成,研究生创新和实践能力不断增强,对高水平科研成果、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稳步提升,更好满足科技创新和人才市场需求,用人单位的满意度持续提高。人才质量评价体系更加科学、完善。三是形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高地。统筹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建成一批中国特色、国际一流的研究生培养基地。四是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研究生参与国际学术前沿研究的活跃度大幅提高。境外研究生培养项目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成为吸引海外研究生的区域中心,来华留学研究生占在学研究生的比例达到3%。2. “十三五”期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是什么?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系列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任务,立足把握研究生教育国内国际发展形势变化的深刻内涵,提出以下思路:一是把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作为发展主线。面向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面向国际科技前沿,面向教育现代化,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的结构适应性、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创新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切实将培养单位的发展重点引导到提高质量、内涵发展上来。二是把寓教于研、激励创新作为根本要求。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把促进研究生成才成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倡开放合作和个性化培养,科教协同、产学结合培养创新人才。三是把分类改革、机制创新作为主要驱动。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和指导,增强发展协调性,拓宽发展空间。建立研究生教育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的自主调节机制、以质量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和以绩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机制。推进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培养单位与社会之间良性互动。推动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形成主动创新、特色发展的办学机制。围绕提出的目标,根据确定的发展思路,提出六项总体任务。一是主动适应需求,动态调整优化结构;二是改革培养模式,有效提升创新和实践能力;三是健全质量评价,完善监督保障体系;四是扩大国际合作,提升国际影响力;五是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提升研究生教育整体实力;六是拓展育人途径,推动培养单位体制机制创新。3.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划目标的实现?答:为实现“十三五”期间研究生教育发展目标,规划从三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一是投入保障方面。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培养单位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确保对研究生教学、科研和资助的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保障和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二是导师队伍保障方面。加强导师能力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和完善导师责任制。建设教学交流和新任导师培训平台,支持导师国内外学术交流、访学和参与行业企业实践,提高导师能力。改革导师评聘评价机制,将承担研究生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的成果、指导工作量以及质量评价结果列入相关系列教师考评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求。三是信息化保障方面。以信息化支持和促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加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共享,构建数字化学习与教学支撑体系。开展研究生教育大数据分析,加强对质量监测与调控。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布质量标准,发布质量报告和评估结果,促进培养单位提高质量,接受社会监督。4.“十三五”期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将如何体现“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这一主线?答:“十三五”期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将把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作为发展主线,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体现:一是动态调整优化结构、主动服务需求。通过改革学科目录、招生计划和授权审核等管理机制,优化研究生教育学科、层次和类型结构。完善学科设置与管理模式,增强灵活性,支持引导培养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学科结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不同层次人才需求,稳步发展博士生教育,积极发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增强招生计划服务需求的主动性,加强宏观管理,逐步建立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计划调整机制。增强学位授权审核的优化结构功能,健全新增授权审核常态化与授权点动态调整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二是深化综合改革、提高培养质量。坚持立德树人,突出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全面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立足人才培养,加强教材建设,严格把握教材的思想性,强化前沿性和针对性;加强课程的系统规划、整合和衔接,提高教学质量。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和完善分流退出制度,把好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入口关”和“出口关”。围绕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深化培养机制改革。三是健全质量评价,完善监督保障体系。强化培养单位质量保障主体地位,增强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与本单位办学目标和定位相一致的质量标准,争创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推动培养单位完善信息公开、自我评估、管理机制、学风建设等方面的制度,主动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强化政府质量监控。推进《学位条例》修订,加强省级统筹,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研究生教育质量检测与分析系统,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加强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力度,开展研究生培养质量跟踪调查与反馈。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在研究生教育质量调查研究、标准制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