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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项目“一建就闹一闹就停”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7-02-22 22:09:56
  任勇表示,邻避设施从规划、选址、技术选择到建设应该全过程开放决策,做到运行全链条公开信息和公众全方位参与。
  去年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出台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指出要构建“邻利型”服务设施,通过因地制宜配套绿化、体育和休闲设施,实施优惠供水、供热、供电服务,安排群众就近就业等措施,变“邻避”为“邻利”。
  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的鲁家山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做法值得借鉴。在严格按照法律要求排放的前提下,他们为附近村民提供就业机会,并完善相关基础设施,有效破解了“邻避”困境。“除信息公开外,在保障项目安全运营、降低污染的同时,要完善利益分享机制。应当给予周围民众适当的经济补偿,提供公共服务。”马军说。
  前不久,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选址工作的决定》,这是国内首个把垃圾处理设施选址问题上升到法律层面的法规。“法治缺失是邻避问题没能得到有效解决的重要制约性因素,应当用法治思维来化解。”常纪文说。
  任勇也认为,关于邻避问题,我国法律有一些条款有所涉及,但没有专门法律,广东这个法规具有标志性的意义。他建议,各个地方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法规,将设施性质、政府责任、公民责任、补偿机制、纠纷解决机制等明确下来。
  “邻避问题,应该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来解决。”马军表示,包括给公众更多表达意见的机会,让利益相关方参与进来,让更多的利益相关人获益等,将“邻避效应”化为“迎臂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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