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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郑市花庄村上千棵古树被移植死 村民:没人商量就推了

来源:工人日报  发布时间:2017-02-22 22:03:42
  出于对枣树的特殊情感,花五松等5位农民近3年来一直奔走在为古枣树讨公道的路上。 
 
  古枣树被“移植”后
 
  和枣树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花五松今年64岁了。
  这位河南新郑市薛店镇花庄村的农民没有想到,自己会作为第一位证人,见证中国第一起古树名木公益诉讼的庭审,为养育救活过无数乡邻的古枣树发声。
  2016年12月9日,由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绿发会)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河南郑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5名被告分别是新郑市薛店镇花庄村村民委员会、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新郑市教育体育局、新郑市林业局以及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事情源于2014年1月16日,在新郑市薛店镇花庄村,因工程占地需要,薛店镇政府工作人员和花庄村支书带着四五十人和7台小挖掘机,让花庄村的1876棵树龄百年以上的古枣树一夜之间“搬家”,无一存活。
  中国绿发会要求被告恢复被毁林木,赔偿损失,追回遗失的古枣树,公开道歉,并在原址建立展示园作为警示。
  “树木全部死亡”
  因担心错过开庭,当天凌晨4点多,花五松和其他村民,便在夜色中出发了。
  这场官司,他们已经期盼了将近3年。而庭审持续了整整1天,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当天的庭审现场有两大争论焦点:一是政府此举是毁树还是“移栽”,二是这些古枣树是否应被保护。
  “无论是采伐还是所谓的移栽,相关方都应该办理相应的手续。”中国绿发会认为,花庄村村委会及新郑市薛店镇政府与采伐施工队等,未依法办理和取得采伐手续,选择夜晚偷伐,且被采伐的古枣树数量极大。
  花五松和其他几位花庄村村民在开庭当天分别出庭作证,讲述当晚的毁树经过,并证实了镇上和村里用挖掘机等工具,采用破坏性、毁灭性的方式挖掘古枣树。
  薛店镇政府则坚称,他们不是毁树,是“移栽”,移栽地点位于“中华古枣树遗址保护公园”内,主要是为了保护。薛店镇政府工作人员此前对媒体表示,他们是与河南境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枣树移栽协议。
  “古枣树被人为大量移植,移植后成活率非常低,这是枣农都知道的常识。”作为新郑红枣管理协会的农技师,花五松说,即便是移栽,也需要有科学的操作规范和一系列管护措施。然而,镇上聘请的这家公司根本不管古枣树的死活,被伐掉的枣树全部横七竖八地堆放在“保护园”内,最后是媒体曝光一个多月后才陆续栽上,“导致树木全部死亡”。
  事实上,2010年9月,新郑市政府曾“对位于新郑市薛店镇花庄村1023亩古枣树实施文物级保护”,并设立保护牌。在该保护区内,100年以上的古枣树共17660株,其中树龄500年以上需要一级保护的古枣树就有691株。
  按照《郑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树龄500年以上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树龄300年以上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其余的古树实行三级保护。擅自砍伐、移植古树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古树名木损伤或死亡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却称,对该片枣树林保护牌的设立没有参与,也不知情。
  “打赢又怎么着”
  “灵宝苹果潼关梨,新郑大枣甜似蜜。”新郑曾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红枣之乡”,红枣种植可上溯到8000年以前的裴李岗文化时期,全市曾有30万农民靠枣树为生。
  新郑是沙土土质,有“上有摇钱树,下有聚宝盆”一说。其中,“摇钱树”指的就是枣树,“聚宝盆”指的则是花生。花银海是花五松的四哥,已经64岁。在他的记忆里,以前闹饥荒,他们背着百十斤的大枣搭煤车南下驻马店、信阳、汉口等地,将枣子换成粮食带回来,全家人才得以活命,“这些枣树比爹娘还亲,饥荒时爹娘都不一定能救命,但这些枣树能”。
  正是这种出于对枣树的特殊情感,花五松、花银海等村民近3年来一直奔走在为古枣树讨公道的路上。
  “砍树前没人通知,没人商量,突然就推倒了。”花五松说,因为这些古枣树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村里一棵树还给了500元的补偿。但他还是心疼这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古枣树,“500多年了,上面还有保护牌,说没有就没有了”。
  通过申请信息公开,花五松等人得知薛店镇政府和花庄村村委会并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随后又确认了薛店镇政府从未向新郑国土资源局申请相关工程的建设用地。
  2015年10月13日,新郑市国土局对薛店镇第三社区幼儿园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不听劝阻,依旧强行施工。2015年11月16日,新郑市国土局又下达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抄告通知书。但直至本案开庭,施工仍未停止。
  于是,花五松等5人提起民事诉讼,把薛店镇政府告上了法庭,但被法院驳回,理由是5位村民不能完全代表两个村民组的全体村民成员行使权利。
  没办法,他们只能分别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镇政府破坏原告承包土地行政行为违法”。2016年6月25日,郑州惠济区法院下发判决书,支持了这一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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