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社会镜像      中产平台  
 
法治热点  反贪防腐
依法治假  见义勇为
创业就业 薪酬社保 消费住房
环境保护 食品安全 医药安全
婚姻家庭 教育文化 养老休闲
统计分析 法规政策 财金 行业地方
能源矿产 进出口  三农 土地海洋
科 技  国 企  民企 企业家富豪榜
股 票
彩 票
收 藏
你的位置:  您的位置:首 页民生环境保护

环保部处罚福建4家涉核公司 两家擅自转让放射源 两家提供虚假材料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7-02-22 21:50:35
  环保部今天公开对福建省4家涉核单位进行处罚,其中,两家企业涉及向环保部提供虚假材料,另外两家擅自转让放射源。环保部除对这4家单位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外,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两家单位,环保部宣布其现持有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作废。
  据环保部披露,2015年4月,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福建省漳州万禾园辐照技术公司通过委托拍卖的方式与厦门万核园发展公司之间进行了放射源的转让,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放射源的行为。
  2014年9月,福建省漳州万核园发展公司向环保部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时,提供了虚假材料,隐瞒了其与漳州万禾园辐照技术公司分别为独立法人商事主体的事实,并于2015年4月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取得了原漳州万禾园辐照技术公司放射源的使用权,存在利用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和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放射源的行为。
  同年同月,泉州万核园发展公司提供了虚假材料,隐瞒了其与福建省吉星辐照科技公司分别为独立法人商事主体的事实,并于2015年4月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取得了原福建省吉星辐照科技公司放射源的使用权,存在利用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和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放射源的行为。
  2015年4月,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福建省吉星辐照科技公司通过委托拍卖的方式与厦门万核园发展公司之间进行了放射源的转让,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放射源的行为。
  环保部认定,这4家单位的行为违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环保部决定对这4家单位作出处罚。
  环保部指出,如这4家单位逾期不缴纳罚款,环保部将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友情链接:人民网  新华网  法治网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  新京报  每日经济新闻  搜狐  国家卫健委  北青网

版权所有@中实弘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1

电话:(029)88866888转6388   E-mail:sx_szlef@163.com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06042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 180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