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社会镜像      中产平台  
 
法治热点  反贪防腐
依法治假  见义勇为
创业就业 薪酬社保 消费住房
环境保护 食品安全 医药安全
婚姻家庭 教育文化 养老休闲
统计分析 法规政策 财金 行业地方
能源矿产 进出口  三农 土地海洋
科 技  国 企  民企 企业家富豪榜
股 票
彩 票
收 藏
你的位置:  您的位置:首 页民生食品安全

1至10月大米等粮食走私约22万吨

来源: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6-12-24 16:22:43

点击进入下一页

瑞丽海关办案人员正在清点查获的走私大米。蔡岩红摄

  提起“走私”,人们大多想的是汽车、手机、名表、洋酒等高档消费品,如今,人们一日三餐的大米竟也成为走私分子青睐的目标。海关总署最新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全国海关查获大米等粮食走私犯罪案件57起,案值近11亿元,查证涉案粮食约22万吨。大米何以成为走私对象?走私大米是如何进境、销售的?大米走私有何危害,治理有何良方?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前往南宁、昆明、武汉三海关,通过典型案例及实地探访,获取了答案。

  偷越非设关地

  伪报夹藏走私巧变花样

  大米是如何走私进境的?记者梳理海关查获的大米走私脉络时发现,偷越非设关地是近年来大米走私的主要方式。昆明海关查获的一起涉案1.33亿元大米走私案就十分典型。

  今年1月,昆明海关缉私局瑞丽分局根据群众举报获悉,旺某团伙涉嫌走私大米入境。该局立即开展线索核查,发现旺某经营的瑞丽旺实大米加工有限公司,以开设大米加工厂为掩护,长期在境外采购大米后,由境外供货商采取“包货”的方式,雇佣中缅边境地区货车驾驶员将走私大米从边境便道非设关地走私入境,运到该公司加工仓库,通过直接销售、更换包装袋冒充国产大米等方式,将走私大米销售到云南、湖南等省牟利。经查,2011年10月以来,该团伙涉嫌走私大米约3.24万吨,案值约1.33亿元人民币。

  此外,在正常报关渠道,伪报、夹藏也是大米走私的惯用手法。

  南宁海关向记者介绍,今年8月初,该关隶属防城海关在对某公司报关进口的越南大米进行例行查验时,发现运输货柜车内装载的大米,除前两排几包与报关单相符,其余均非申报大米(报关单为短米粒,税率为20%;夹藏大米为长米粒,税率为50%)。经清点,与报关单不符的夹藏大米重量高达400吨,占报关总重量的4/5。

  “走私分子将高税率的大米,夹藏在低税率大米内,用红、蓝二种线缝合包装袋加以区别,一旦走私成功便可非法获利30%。” 防城海关查验科副科长范国睿介绍说。初步查明,该走私团伙在越南组织大米货源后,采取夹藏、伪报等方式在防城港口岸走私进境,涉嫌走私大米3100吨,案值约1200万元。

点击进入下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友情链接:人民网  新华网  法治网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  新京报  每日经济新闻  搜狐  国家卫健委  北青网

版权所有@中实弘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1

电话:(029)88866888转6388   E-mail:sx_szlef@163.com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06042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 180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