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多家企业违规排污10年 政府称管不到
国家两个主管部委、省级、市级环保主管部门、5名国家级专家、一个全国性行业协会,虽然多次禁令,多次关停通告,但丝毫阻止不了晋城市二硫化碳非法违规企业的生产。文件一下发,督察组一来,这些企业就摆出了停产的样子,督察组一走,企业的生产依旧我行我素,在采访中,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无奈之下,给记者提供的一组他们在今年5月拍摄的一段视频。
这段视频拍摄于2016年5月2日,化工专家告诉记者,这是本应淘汰的晋城市大宏实业有限公司陵川化工分公司,每隔八小时一次的反应炉加焦作业过程,每台炉每次加焦的时间长达1小时。视频中所看到的大火正在燃烧的是二硫化碳和硫化氢。燃烧后,生成大量的二氧化硫,低空无组织排放。大宏实业的规模是每年1.2万吨,反应炉有80台,每台炉每天作业3次。通过跟踪拍摄,大宏实业每天像这样的无组织排放就要高达240次。
记者逐一对晋城市11家被环保部通报的企业的实地调查显示,截至2016年11月20日,除瑞兴化工死亡8人停产外,其它十家早已过了淘汰期限的企业,目前仍有五家在开工生产。并且企业残留的污染固体废物,根本就没有得到妥善处理。
如此肆无忌惮的排污,山西晋城市的环保部门又是怎样的态度呢?在2016年8月25日,山西省晋城市环保局的官方网站给出了这样的回复:第一、我市具备生产能力的二硫化碳企业7家,阳城县4家,陵川县3家,目前全部处于停产整改中。第二、对早在2015年5月1日就该淘汰的企业做出了这样的表述:马坡青青化工厂、煜杰化工厂和恒利化工厂3家企业自建有固定渣场,渣场底部做了防渗处理。第三、长通化工有限公司临时堆存后送煜杰化工厂堆场进行安全填埋。陵川县3家二硫化碳企业分别与制砖企业签订了综合利用协议,使炭渣、锅炉灰渣均得到合理处置。举报人来信提到的“因生产工艺落后,从源头上就是污染的”问题涉及生产工艺以及产业政策问题,不属于环保部门职责范围。
落后产能逆淘汰先进产能,尴尬局面都是利益惹的祸
在山东省昌邑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的一家二硫化碳生产企业,当地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正在对废气的采样检测。整个环节需要在离地面22米的采样孔处完成,最后的数据都会通过这个便携式紫外吸收烟气监测系统显示出来。
昌邑市环保局局长董明明告诉记者,这家企业的排放是国家标准的一半,属于合格企业,开发区里的二硫化碳企业,采用的生产工艺是“天然气+硫磺法”的工艺,整个厂区的管道必须在全封闭状态下进行,尾气治理采取的是溶剂吸收塔和尾气焚烧炉,这些技术要求,是国家主管部门明确要求的生产工艺,如果不符合这些规定,开发区也不会同意企业落户在这片地方,即使按照国家规定的生产工艺流程,环保部门还会时刻监控企业的排放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