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学、初中将取消百分制
原标题:河南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出台 取消小学、初中成绩评定百分制
中原网讯(郑报融媒记者张竞昳) 2018年全省城镇小学、初中消除超大班;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优质高中分配生比例要在50%以上,并逐步向薄弱初中倾斜。扩大和落实高校自主权,高校可依法自主设置专业;2020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昨日,省教育厅公布《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我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线路图确定,将深化教育办学体制、管理体制、考试招生制度、人才培养模式、资源配置方式等多领域的改革。
学前教育
今年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
今年底,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3%,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10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100所,努力实现城乡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入园。
义务教育
2018年城镇小学、初中消除超大班
2018年,全省城镇小学、初中消除超大班,大班比例在现有的基础上减少60%以上。在城镇新建中小学1480所,改扩建中小学2030所,增加学位260万个,有效解决城镇居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2017年,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市、区)达到60%;到2020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基本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治理力度,义务教育择校比例在10%以内。
改进教育质量和人才评价机制,坚决纠正以分数为主要指标的考核倾向,逐步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成绩评定百分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高中教育
分配生逐步向薄弱初中倾斜
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的比例,分配生的比例要在50%以上,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
改善薄弱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到2018年完成200所薄弱普通高中的改造任务。
高中阶段的收费标准方面,建立完善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出台普通高中学费标准。
职业教育
2020年初步建成1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
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到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调整到400所左右,重点建设80所品牌示范职业学校、160所特色职业学校。
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完善现有职业教育集团的治理结构、发展机制,逐步提高各类职业院校参与率。到2020年,初步建成10个富有活力和发挥引领作用的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
高等教育
高校可依法自主设置专业打破经费核拨“大锅饭”
建立高校分类设置、评价、指导、评估、拨款制度,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在不同层次、领域办出特色。重点建设2~3所国内高水平大学,7~10所特色骨干大学,10所左右示范性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2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启动“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建设国内一流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增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
扩大和落实高校自主权,高校可依法自主设置专业。支持高校降低专项经费比例,扩大学校对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自主权。完善省属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财政经费核拨机制,打破按编制核拨经费的办法,实行按学生数量、毕业生质量等反映办学水平和社会贡献度因素拨款的新方式,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现象。
招考改革
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模式
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怎么改?2020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具体为: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严禁公办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为基本依据,科学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式;高校依据学生的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口招生、单独招生适度提高面向中高职学生的本科招生数量;研究生招生选拔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考试。
资助政策
逐步实现残疾学生免费接受高中教育
完善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直至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扩大资助覆盖面,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各地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给予资助;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完善本专科生“奖、贷、助、补、减”资助体系,完善研究生资助政策。
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管理办法,推进随迁子女与户籍子女混合编班,逐步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高考的政策。扩大残疾学生随班就读规模,逐步实现残疾学生免费接受高中教育,鼓励普通高校招收更多残疾学生。